阜宁县苏北灌溉总渠板湖水源地达标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发布日期:2020-11-04 [ ] 浏览次数:

10月28日,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验收组,对我市阜宁苏北灌溉总渠板湖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

验收组实地察看了苏北灌溉总渠板湖水源地取水口保护、隔离防护、水质在线监测、违章设施整治等现场,査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听取了阜宁县关于达标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验收组一致认为,阜宁县政府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围绕总体目标和达标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健全体系、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强化督查,达标建设工作组织有力、工作有序、成效显著。对照自评估报告和自评估表,验收组认为阜宁苏北灌溉总渠板湖水源地已完成达标建设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总体符合水源地达标建设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验收组提出的要求,指导阜宁县继续做好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工作,落实管护队伍,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强化日常巡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供稿:局水资源处 周晋 责编:姜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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