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认真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水利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11 [ ] 浏览次数:

近日,市水利局下发通知,督促指导全市各地全力做好农村水利及水土保持工作领域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制”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务)部门、供水单位及工作人员知责担责尽责,系统强化水源地、出厂水和末梢水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监管。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源地检查巡查,严防水源遭病毒污染。对水厂实施封闭管理,严格流程工艺,落实消毒措施,加密检测频次,严密监控水质状况,消除制水环节隐患。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供水保障应急预案,如遇供水异常情况,快速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农村供水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控制和减少入户抄水表和收缴水费等影响疫情防控类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劝导群众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水费,学习阜宁“在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用户欠费不停水”的做法。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防疫工作的关系,力争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严格管控复(开)工项目,所有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项目要在2月10日后才可复(开)工。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零报告制度,加强通信联络,畅通疫情监控和信息反馈渠道,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供稿:农水处 责编:臧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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