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三措并举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利工程复工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12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市水利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市各水利工程建设处严格执行水利重点工程复工防疫要求的通知,对水利工程复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一是尽量推迟复工时间。凡没有紧急防洪排涝任务和影响安全度汛的水利重点工程,尽量推迟复工时间。二是严格复工验收程序。确需近期复工的工程项目,需严格执行盐城市建设工程节后复(开)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和复工验收程序。未经项目法人验收和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报经市水利局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复工。三是严格防控工作责任。各项目法人及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防疫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复工相关要求要传达至每个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认真做好落实。暂不复工的项目,要将暂不复工的通知发到每一个施工班组。对擅自复工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各水利工程正积极做好各项复工准备工作。(供稿:局基建处 责编:臧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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