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2-12-02 [ ] 浏览次数:

11月22日,东台市水务局与检察院联合开展“东台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协同联动活动。东台市水务局局长杨廉俊、东台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宏成等参加活动。

活动首先乘船巡查通榆河、泰东河,听取工作人员关于东台市近几年骨干河道“两违三乱”整治成果介绍,参观城市防洪工程,了解东台城区防洪安全屏障建设与管理现状,查看该市自来水南苑水厂取水头部,零距离接触东台水务民生工程。

在省水行政执法泰东河东台基地,一行人参观了东台市水情教育展示馆,从历史、现在和未来的不同视角多维度了解东台大地的治水、兴水史,直观感受“三河一路”创造的伟大治水精神。

随后,召开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座谈会,双方针对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和案情通报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

陈宏成强调,治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要义,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目标是一致的,必须深化共识、凝聚合力、增强动力,共同抓好水环境治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机制落地见效。检察院为了公共利益责无旁贷协助水务局进行水行政执法;二是用好协作机制,推动顽疾问题解决。发挥水行政执法和检察司法“1+1>2”效果,运用各自职能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三是打造特色品牌,深化创新驱动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实践中将行政执法手段与公益诉讼手段相叠加,不断提升协作机制附加值,打造协作机制“东台样板”。

杨廉俊认为,水务局与检察院共商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推动新阶段东台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一要深刻认识建立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现水利部门和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对于提升我市水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水利法治管理有重要意义;二要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好协作机制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专项行动等方面的作用,助力幸福河湖建设;三要广泛宣传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办理成效,不断巩固协作成果,扩大协作影响。

会上,双方共同签署了《东台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标志着该市“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建立,为双方依法管理、协同治理奠定了基础,为“四个东台”建设打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水环境。(供稿:东台市水务局 责编:姜越)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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