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河闸站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 ] 浏览次数:

(合同编号:RHSD-YC-2022-DL)

1.采购条件

张家河闸站工程计划今年开工,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为做好张家河闸站工程的招标工作,采购人盐城市水利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该项服务的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2.1项目概况:张家河闸站工程位于盐城市滨海县境内,站身采用闸站结合型式,闸孔净宽10米,泵站设计排涝流量60立方米/秒,装机5台套,总装机功率6250千瓦,泵站规模为大(2)型,闸站等别Ⅱ等。项目估算投资约1.5亿元,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28.5万,总工期约17个月。

2.2磋商内容:张家河闸站工程监理、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自动化、水泵设备采购等的招标代理等服务。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其他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代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有工程批复概算投资额达50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如代理的是整个批复项目,则投资额以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投资额为准,如代理的只是其中的某一年度或某一项工程,则投资额以该招标项目对应的施工中标通知书(按中标金额累计)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3.2.2本工程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或全国水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

3.2.4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被有关部门公示的失信行为,承担招标代理的项目,招标中未出现过重大问题。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7月8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下同)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278458344@qq.com(以邮件接收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将及时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上述截止时间后提供的材料无效。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养老保险证明;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代理业绩资料(招标代理合同、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3)拟任项目负责人证书。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7月9日下午14:30时至15:00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9日下午15:00时,接收地点为盐城市水利局五楼会议室(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盐城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雨莲

联系电话:87019404

电子邮件:278458344@qq.com

通讯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27号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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