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水利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1-13 [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结束后,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即召集分管负责同志、职能处室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局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3月8日,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党委会,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纪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分别召开会议,迅速层层传达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抓整改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市水利局党委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成立由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调研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处(室)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查督导整改意见的确定以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日常工作。局党委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抓、负总责,每月主持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听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研究整改事项,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条线的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各单位依据职能主动担起整改直接责任,全局上下形成了逐层逐级抓整改的工作责任制。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对我局在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分别指定一名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具体整改工作。整改以来,局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委会、4次局长办公会、3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动员部署、分析研究、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3月14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细化措施,周密制定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意见建议,3月29日,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印发《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步制定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把工作责任具体到事、落实到人。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单位)、参与处室(单位)以及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建立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将整改措施细化为70条。围绕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点题清单,聚焦招投标领域和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专门印发通知、提出整改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全市水利行业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推动全市水利系统行业性、领域性问题集中整改。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反馈问题线索进行办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施问责。

(四)适时调度,推进整改落实。市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3次召开巡察整改办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局巡察整改工作联络员队伍,加强日常指导,集中整改期间坚持一周一调度,局机关各处室、局直有关单位每月15日盘点汇总1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巡察整改能销号、能见效。建立巡察整改督导机制,适时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加强对面上整改工作的检查,及时纠正工作偏差,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与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年水利重点工作完成结合起来,与大兴调查研究、开展“提速突破年”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以水利发展实绩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62个问题中51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性修订制度16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常规巡察反馈问题

(1)关于“‘对标找差学’真功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局党委已将习近平总书记治水论述列入长期学习计划,组织征订水利部编印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并制定印发《2023年局系统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论述3次,局党委班子带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进行研讨发言8人次。统筹谋划年度考核工作,把局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作为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基本要求,跟踪提醒落实。

(2)关于“‘结合实际悟’钻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推进盐城水利高质量发展,局党委研究印发《关于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制定局党委调查研究工作计划表和局领导调研课题汇总表,局领导分别牵头组织调查研究,落实“12345”工作法(即调研期间,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一线调研时间不少于2周、每月调研指导基层单位不少于3家,每月撰写民情日记不少于4篇,每月走访干部群众不少于5人)。局党委会定期专题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集中交流研讨成果。

(3)关于“‘落地落细做’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走好群众路线、推进自我革命,利用每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组织开展“第一议题•人人学”“意识形态•书记讲”“廉政建设•党员谈”“马克思主义•青年说”等活动,打造“串场河”学习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统筹谋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五早五先”活动,主题教育启动前,成立工作机构、制定相关制度,确保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加强对基层联系点的调研指导,按规定向局党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4)关于“‘节水优先’成效不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根据国家节水行动要求,制定《2023年度盐城市“四大节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年度节约用水重点工作任务。对我市用水情况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进行分析并报市领导。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提升工作。将节水型工业园区及各类节水型载体建设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年度目标任务,全市下达2个节水型园区建设任务、各类节水型载体任务数超100个。2023年1月18日,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风电产业园建成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获省水利厅、工信厅命名。2023年2月22日、4月21日分别在建湖、亭湖召开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持续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对照标准开展自评,并认真做好查漏补缺。结合《盐城市水情教育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全市水情教育基地建设,认真组织第三批省级水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7月底前完成比选,并推荐1-2个上报。已邀请水利部宣教中心专程指导盐都区做好大纵湖—蟒蛇河国家级水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

(5)关于“‘空间均衡’布局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1,见后)

(6)关于“‘系统治理’统筹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2,见后)

(7)关于“‘两手发力’用力不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将水权交易等要求纳入《盐城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并在市政府官网刊登《盐城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翻印宣传手册,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规范取水许可。转发《江苏省水权交易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技术要求(试行)》至各县(市、区),规范水权交易,并将水权交易纳入各县(市、区)2023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水权交易工作,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已建立。借鉴先进地区专项债申报经验,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持续优化投资结构。指导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中通过银行融资到21.5亿元,筹集完成地方配套资金。新洋港闸下移、市级防汛物资仓库、黄沙港闸拆建等3项工程,经积极争取市财政局,年内通过政府专项债方式筹集市级配套资金12000万元。指导阜宁县开展渠南灌区2023年专项债6800万元申报工作,项目资金已经落地。指导县(市)通过企业平台融资兴办水利基础设施,如:2022年海兴集团实施翻身河渔港升级改造海堤堤线调整工程,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工程总投资23347万元;银宝集团计划实施射阳盐场海堤巩固完善工程,工程总投资11225万元。

(8)关于“勇当‘排头兵’排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根据2022年高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连云港、淮安、宿迁、盐城四市被划分为Ⅲ类地区,在省2022年高质量发展考核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中,我市获得Ⅲ类地区第1名。根据国家节水行动要求,制定《2023年度盐城市“四大节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年度节约用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水利部现场复核。将节水型工业园区及各类节水型载体建设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年度目标任务,全市下达2个节水型园区建设任务、各类节水型载体任务数超100个。2023年1月18日,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风电产业园建成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获省水利厅、工信厅命名。2023年2月22日、4月21日分别在建湖、亭湖召开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持续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认真做好查漏补缺。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组织开展节水知识进校园等活动,覆盖幼儿园、高校、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等,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积极组织参加“节水中国你我同行”等活动。

(9)关于“乡村振兴水利基础夯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2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任务年底前全部完成,并通过省水利厅评估复核,全年共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137km,占计划任务107%。2023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紧紧围绕省、市为民办实事,通过建立清单销号、月度通报、督促约谈、示范引领等4项机制,督促各地按照“全年任务半年完成”要求加快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复核,拍摄全河段视频及每公里一个点检查。截至目前,通过市级初评的农村生态河道为978公里,占计划任务的92%。每公里投资超40万元,完成的公里数与投资数均超过去年同期,目前进度超过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淮安等8个市。组织编制完成兴盐界河整治工程可研报告,具文上报省水利厅审查,积极配合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报告咨询审查准备工作。张家河治理工程已纳入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渠北排灌工程建设计划,完成初步设计报审稿。

(10)关于“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贴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指导东台市组织编制完成海堤堤线调整论证报告和拟调整海堤达标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协调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长三角(东台)康养小镇区域海堤堤线调整项目》协调会议,积极配合东台市对接协商省沿海集团,协调海堤调整堤线方案。

(11)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2年8月,我局及时调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定期召开党委会,统一指挥调度局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盐城市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指导局系统人员到就近的乡镇、街道卫生院进行后续剂次疫苗接种;举一反三统筹做好各类传染病预防工作,组织购买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提前做好应急管控相关工作。对社会突发性公共事件,结合水利实际,迅速响应,及时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处置得当。

(12)关于“对重点水利工程和基层闸所的监管尚未形成系统、成熟的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按照《盐城市水利局系统水利项目实施主体及监督主体履职指引》,落实重点水利工程和基层闸所实施的维修项目招标主体、监督主体工作职责,建立招标人履行招标主体及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局财审处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监管,局基建处负责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监管,相关业务处室负责项目建设实施和验收监管的系统体系。2023年,我局根据年度水利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安排和年度建设任务,逐项编排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前期工作内容、完成节点时间、责任单位,按季度分解年度建设任务,强化工程推进实施管理。新洋港闸下移工程用地手续3月1日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后,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河道工程降排水和新闸闸室底板灌注桩基础施工,计划今年11月底前完成新闸水下主体工程和干挖段河道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6.15亿元,占比40%。2022年12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充实加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管力量的通知》,调整充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后专业人员30人,符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要求的大型工程标准。2023年1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水利系统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和管理,推进组建常设专职项目法人,对已有工程改扩建的以现有运行管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技术力量不足的,通过委托代建的方式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充实项目法人机构。

(13)关于“招标投标不合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巡察提出问题的项目,及时组织对各个项目的工程实体、施工资料、质检报告和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均为近三年实施的项目,不存在质量隐患,目前均已完工,通过了项目法人组织的验收,并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招标不合规范问题,制定《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办法》《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审查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人主体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县级配套资金问题,通过约谈、业务指导等方式,督促滨海县将配套资金追加到2023年部门预算中,目前追加预算报告已经县领导和县财政局同意。

(14)关于“中标单位过于集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办法》《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审查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人主体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成水利招投标系统升级改造,增加远程不见面开标、技术标暗标、远程异地评标等功能模块,通过技术手段防范串标围标风险。系统改造后,射阳县陈洋灌区项目等9个标段采取远程异地评标,东台市堤东灌区项目等4个标段采取技术标暗标评审。结合省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水利工程招投标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4起围标串标案件。对参与市水利局串场河防洪闸闸门改造等11个项目投标,部分投标单位存在业绩提供不全、总监不参加答辩的情形开展现场调查,约谈并通报3家投标单位。完成一季度合同履约考核和水利重点工程招投标稽察,对借用资质、违法转包保持高压查处态势。谋划开展全市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半年时间,排查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市、县水利部门组织实施的公开招标水利项目,清理招投标制度性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实做细项目归档工作。“十三五”期间,市本级城市防洪工程中,根据市政府会办精神,项目完工后分别移交给工程所在地。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盐都区水务局已完成登记入账,亭湖区水利局已将相关资产登记入账。

(15)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3,见后)

(16)关于“水事执法主动出击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盐南某公司违法填埋覆盖利民河案,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补办了水土保持方案和涉河占用行政许可手续,依法不予处罚且已结案。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已自行开展执法巡查12次。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水政监察工作要点》,部署开展全市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和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等2项专项执法行动。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办各类水事案件59起,结案44起。其中,水土保持案件5起,正在办理之中;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案件14起,办结12起。市本级共立案查办4起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案件,已办结3起,罚款100.74万元和没收违法所得20.96万元已执行到位,缴入国库。推广运用《江苏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参考样式(2022年修订版)》《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印发放《关于查处省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反馈农水工程招标投标中涉嫌围标串标案件的指导意见》和《全市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执法指导手册》,指导各地执法办案。

(17)关于“督查整改未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串场河整治工程“查而未纠”问题,回头查看参建单位施工坝施打和验收情况,经查参建单位质量检验评定资料齐全,项目法人已组织验收,整改工作已到位;针对里下河洼地治理2019年度阜宁工程8条未及时回复问题,逐条对照回头看,4月派员对工程现场和资料进行复查,整改工作已到位,没有质量隐患。已修订印发《盐城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明确对监督检查意见建立质量问题(整改)清单,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节点,严格按制度要求,对存在问题逐条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及时闭环整改、回复到位。

(18)关于“农村河道生态治理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3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通过建立清单销号、月度通报、督促约谈、示范引领等4项机制,督促各地按照“全年任务半年完成”要求加快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截至目前,通过市级初评的农村生态河道为978公里,占计划任务的92%。每公里投资超40万元,完成的公里数与投资数均超过去年同期,目前进度也超省其他市。市政府要求2022年8月底完成11个镇的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整镇推进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市政府要求2022年底完成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整镇推进工作的10个镇(街道),局分管领导已对相关地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查督办,已有6家完成,其余正在推进前期工作。

(19)关于“‘退圩还湖’工作拖泥带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4,见后)

(20)关于“市河长制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盐城市市级河长湖长体系网络结构图已于2023年1月份调整到位;印发《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全市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全市河湖保护专项行动;市河长办下发2023年第一批河湖违法行为问题清单共95个违法问题,目前各地上报完成整治90个,占比94.7%;市河长办印发《全市渔罾渔簖养殖网箱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的通知》,把“清非禁违”工作作为近期河长巡河履职重要内容,会同市有关部门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河长办,提请各级河长通过巡河活动督促、推动问题整改,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对射阳县、阜宁县“清非禁违”工作进行指导督查;5月,市河长办组织市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项督导,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强化河长巡河履职,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保护水平。

(21)关于“水利‘放管服’改革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重新梳理市河道处、机排处的工作职能,邀请市委编办现场调研指导,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将职能一并调整到位。市机械排灌处与亭湖区水利局联合开展防汛抢险演练,派员赴省防汛抢险训练中心参加抢险技能培训,赴省和镇江市防汛物资仓库考察学习仓储管理经验,完成市防汛物资仓库搬迁,已安排8人次参加行车、铲车等特种车辆作业培训。水利招投标系统升级改造已完成,设备和检测服务招投标模块已建成,实现所有水利项目网上不见面交易功能。

(22)关于“数字赋能水利成效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5,见后)

(23)关于“水文化传承保护利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6,见后)

(24)关于“2020、2021年全市水利系统违纪案件共98起,处于全省高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局党委制定印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安排工作,并组织签订责任状、承诺书;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制定印发《市水利局关于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提速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局党委部署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局机关开展“我要廉”市级机关“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四不两直”专项督查活动等,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制定半年形势分析方案,就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听取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作出安排。

(25)关于“局机关至今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机关纪检专职干部已配备到位。建立局系统纪检委员业务交流群,及时学习传达中省市典型案例通报精神,组织纪检委员对国家水利重点工程开展全方位监督,局系统各基层纪检委员对招标等重大事项开展全程监督,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效能;谋划排出党务干部(含纪检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加强纪检委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响水船闸1名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已作政纪处分。

(26)关于“2019年局党委印发的通知中出现漏字问题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加强文稿审核把关,不断提升文稿质量。举办全市水利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系统内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整治环境卫生,优化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制定《盐城市水利档案馆文件审批流程管理制度》(试行)。制定印发2023年度水利重点工作监督计划,强化水利行业监管;统筹谋划年度水利目标考核工作,力求考准考实。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催缴力度,未缴纳的4笔水土保持补偿费已足额征收到位。

(27)关于“2019-2022年,市水利局共有27个取水许可验收,全部超过时限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7,见后)

(28)关于“违规发放绩效工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8,见后)

(29)关于“违规发放评审劳务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对局系统发放评审劳务费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超标准发放的评审劳务费5800元已全部退还到账,对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财务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修订《市水利局自行采购管理与监督办法》,严格评审劳务费发放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0)关于“‘过紧日子’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坚持勤俭办公,厉行节约,树牢“过紧日子”的意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自今年起,局机关报刊杂志征订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对业务性报刊杂志征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对非业务性报刊杂志一律不得征订,压减非必要的业务性报刊杂志。组织修订《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差旅费管理,乘坐飞机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合同审批程序,严格财务支出管理,杜绝正常工作业务付费外包现象发生。

(31)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对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运动会奖品发放情况进行核实,超标准发放的奖品资金已退回单位工会账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教育。组织工会、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定印发《市区防洪处工会文体活动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工会管理水平。

(32)关于“市水利会计学会经费开支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对市水利会计学会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调查,学会为理事个人征订的报刊以及报销的慰问费等已全部退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立案1人。市水利会计学会正在进行清算,按程序报请办理注销手续。

(33)关于“财务审批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修订《盐城市水利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租车申请程序,完善租车审批手续,强化监督约束,保障公务活动。租车合同已经法律顾问审查后签订。制定《盐城市水利局办公耗材管理规定》,坚持“采购、使用分开”原则,规范办公耗材管理,杜绝流失和浪费现象发生。

(34)关于“竞逐‘新赛道’拼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印发《市水利局关于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提速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聚焦水利“1183”发展总体思路,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和动力,推进作风转变、士气提振,难题破解,合力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三个走在前列”目标。5月份,为活跃和丰富全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锻炼体魄,陶冶情操,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举办了全市水利系统首届职工运动会,激励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状态竞逐新赛道、投身水利发展。

(35)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离弦走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对《盐城市水利局工作规则》《中共盐城市水利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盐城市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推动各项规定落实落地;印发通知,规范请示报告事项、接待归口管理等工作。规范“三重一大”工作事项研究,严格按照议题范围召开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防止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一锅煮”的现象发生。

(36)关于“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人宽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局系统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均已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团结互助”的目的。

(37)关于“人员选拔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主动与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申报争取用编计划,通过公务员招录、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招考、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等措施,加大财务等紧缺人员招聘引进力度;2023年计划公务员招录及遴选5人、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全部达到开考比例。组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重要空缺岗位干部配备以及交流力度,注重加强年轻干部梯队建设,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38)关于“干部监管刚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执行“凡提必听”制度,提拔干部时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廉政意见。主动对接出入境管理处,2019年以来新提拔科职干部按规定全部纳入出国(境)登记备案管理。组织局机关2名同志参加2023年度市直单位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不断提升其理论素养;制定印发局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提醒单,着力规范入党审查用词用语。

(39)关于“借用制度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局系统人才资源流动管理规定》,废止原借用人员管理制度,推动干部职工在多个工作岗位实践锻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水利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借用人员管理,梳理借用人员名单,厘清借用原因,建立工作台账。积极与市主管部门沟通,统筹用好招录、遴选等进人方式增强机关工作力量。结合工作需要,正在有序清退借用人员,已有3名同志回原单位工作。

(40)关于“文件规定相互‘打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统筹谋划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年度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部署,拟定出台水利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强化结果运用,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上级通报的,在年度目标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41)关于“责任落实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安排并督促局党委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利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等,传达学习市委意识形态领域通报以及上级领导讲话、相关文件精神等。印发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提示单(意识形态),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基层党组织重点落实的意识形态10项工作进行安排提示。制定印发《2023年市水利局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和《2023年市水利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文件,就上半年局基层党组织党建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形成《2023年全市水利宣传工作要点》,已印发至系统各处室(单位)。

(42)关于“践行网络群众路线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专门下发通知加强对运东船闸、响水船闸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发挥正向引导作用。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每年开展2次以上网上服务满意度调查,上半年已完成,总体满意度较高。

(43)关于“保密安全警惕性较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印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保密工作基本规范》卡片,发放至局机关每位工作人员。印发通知组织机关处室和局直单位通过中国保密在线网站参加2023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保密意识。驻楼办公室内台式电脑均已张贴“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处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敏感信息文件”标志;保密机房已安装防盗窗;已购置1个保密文件柜,专门存放保密文件。按法定程序发文,明确定密责任人。对全市水利系统网络资产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检查,共查出网络安全漏洞11个,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检查,确保局系统网络安全。

(44)关于“2019年9月省水利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出助企纾困的‘节水贷’业务以来,全省发放‘节水贷’贷款40多亿元,惠及60余家节水型企业,截至2022年10月底,符合条件的137家盐城企业无一受惠。‘船民驿站’解决实际问题不多,2022年11月17日现场走访发现,大套船闸管理所‘船民驿站’被杂物存放挤占,驿站有名无实。市区串场河整治工程夜间施工、响水船闸喇叭声音扰民等屡被投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政策宣传,搭建银企对接服务桥梁。目前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源等2家企业完成“节水贷”,并在全市面上进行推广。大套船闸已落实专人专管,迅速对“船民驿站”进行清理打扫,清整杂物,“船民驿站”环境良好,卫生已落实专人定期打扫,屋内添置桌椅,放置报刊架和人民日报、盐阜大众报等数种类型报刊,常备2箱矿泉水供船民饮用,功能实用性得到增强。市区串场河整治工程已结束,持续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噪音的监督管理。响水船闸已将音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人工喊话频率、频次;通过控制广播语音音量、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调度群等形式提醒进(出)闸船舶在行驶过程中降低高频音量和减少高频使用频次,并在高、中考等特殊期间全部采用高频系统进行联系,禁止人工喊话,最大程度减少因船舶运行调度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市民的影响。

(45)关于“2017年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市黄沙港闸管理所52处铁皮棚和10座码头应拆未拆。个别问题出现反弹,通榆河、串场河、新洋港漂浮物打捞工作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紧抓黄沙港闸工程拆除重建的契机,主动介入项目可研、初设阶段。新闸建成后位于老闸上游56米处,闸上下游200米范围内铁皮棚和码头已列入征迁范围,建成后闸上下游河道将用拦河索、两侧用围墙进行封闭管理。截至目前,应拆未拆的52处铁皮棚和4座码头,已签订拆迁协议21户,兑现资金19户,拆除10户,征迁工作正在全力推进。市河长办制定印发《盐城市“清剿水葫芦改善水环境”联保共治2023年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通榆河、串场河、新洋港等河道漂浮物常态化打捞责任范围,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水面漂浮物打捞工作;争取财政资金591.72万元,对2022年度通榆河、串场河、新洋港漂浮物打捞进行了考核奖补。

(46)①关于“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水土资源无开发利用方向问题,4月份以来,组织开展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已完成现状调查工作,正在编制完善试点区开发利用规划,试点成功后在系统内推广。针对水文化建设滞后问题,已编制完成《盐城市“十四五”水情教育规划》初稿,进一步加强对盐城治水兴水文脉和范公堤、宋公堤等水文化资源的梳理发掘,有计划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并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加大水利工程与水文化融合投入;已完成“一堤四河(宋公堤、通榆河、黄河故道、苏北灌溉总渠和淮河入海水道、串场河)”口袋书编制初稿;指导阜宁、滨海、响水等地做好省第三批水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邀请水利部宣教中心领导等专程到盐都区调研指导国家级水情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②关于“盘活土地资源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盘活土地资源水平不高问题,四月份以来,组织开展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已完成现状调查工作,正在编制完善试点区开发利用规划,在充分保证工程安全前提下,依据相关政策,顺应市场化发展,谋划适度发展经济效益较高的经济林建设,提高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③关于“设施设备无‘用武之地’”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9③,见后)

(47)①关于“对外出租审批程序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10①,见后)

②关于“租金定价、收缴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对局系统房屋出租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建立资产出租台账,对合同期满的土地房屋,积极对原租户进行清退,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实行公开竞拍。对部分场地出租,经过评估机构评估,合理确定租金。对长期拖欠租金的行为,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开展租金追缴工作。对欠收的租金19.14万元,已追缴14.876万元,市西潮河闸管理所土地欠收租金,亭湖法院以(2023)苏0902民初678号已判决,将按判决决定执行。

③关于“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收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10③,见后)

④关于“国有资产收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10④,见后)

(48)①关于“部分单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11①,见后)

②关于“部分土地权证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11②,见后)

(49)关于“部分单位未及时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核销、报废、处置等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对局系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资产家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已完成市废黄河立交所围墙核销手续,完成市通榆河枢纽处报废资产上网公示、拍卖处置,拍卖所得已上缴财政专户,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真实、完整。

(50)①关于“水利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对局系统水利基础设施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已完成市响水船闸管理所、大套船闸管理所水闸等固定资产细分测算工作,并在资产云系统登记入账,完成水利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工作。

②关于“账实不符情况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市水利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规范操作规程。组织对局系统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做到账实、账账相符。已完成市废黄河立交管理所黄河故道一期基建项目新增资产登记入账,并对更换的资产办理核销手续。

③关于“软件管理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对2019年竣工验收的黄河故道一期工程自动化项目新增的无形资产完成登记入帐,并移交废黄河立交工程管理所,系统运行数据现已定期备份归档。对财务软件、工程概算、造价软件等使用人及加密狗使用实行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管理。

2.工程领域反馈问题

(1)关于“项目拆分肢解多标段招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巡察提出问题的项目,及时组织对各个项目的工程实体、施工资料、质检报告和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均为近三年实施的项目,不存在质量隐患,目前均已完工,并通过了项目法人组织的验收。已对“过度分标”问题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不合规的问题,制定《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办法》《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审查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人主体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2)关于“自行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比例过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明确今后应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和评标方式,经集体研究决策,按规定完善报批和备案程序,确保自行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盐城市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招标评委抽取程序,对于一些涉及其他专业的采购项目,在相关专业专家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专家以避免招标人的自主意识左右招标结果。在项目招标(采购)备案审核时,严格按制度把关,确保方案合理、理由充分、决策规范、资料齐全。

(3)关于“招标控制价设定各行其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4月6日制定印发《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办法》,明确“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负责组织或委托编制,设计单位参加,注册造价师(水利工程)编制并签章确认,编制方法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指南》,采用定额法、实物量法等方法”。

(4)关于“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3年我局根据年度水利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安排和年度建设任务,逐项编排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前期工作内容、完成节点时间、责任单位,按季度分解年度建设任务,强化工程推进实施管理。新洋港闸下移工程用地手续3月1日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后,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河道工程降排水和新闸闸室底板灌注桩基础施工,计划今年11月底前完成新闸水下主体工程和干挖段河道工程,目前累计完成投资6.15亿元,占比40%。市级防汛物资仓库项目已完工并投入运行。青墩中心河南闸站等4个项目已建成并移交运行,竣工决算已编制完成,具备报审条件。

(5)关于“中标单位相对集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办法》《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审查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人主体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成水利招投标系统升级改造,增加远程不见面开标、技术标暗标、远程异地评标等功能模块,通过技术手段防范串标围标风险。系统改造后,射阳县陈洋灌区项目等9个标段采取远程异地评标,东台市堤东灌区项目等4个标段采取技术标暗标评审。结合省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水利工程招投标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调查处理4起围标、串标案件。对参与市水利局串场河防洪闸闸门改造等11个项目投标,部分投标单位存在业绩提供不全、总监不参加答辩的情形,开展现场调查,约谈并通报3家投标单位。完成一季度合同履约考核和水利重点工程招投标稽察,对借用资质、违法转包保持高压查处态势。谋划开展全市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半年时间,排查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市、县水利部门组织实施的公开招标水利项目,清理招投标制度性文件。

(6)关于“项目法人制度落实迟缓”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2年12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充实加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管力量的通知》,调整充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后专业人员30人,符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要求的大型工程标准。2023年1月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水利系统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和管理,推进组建常设专职项目法人,对已有工程改扩建的以现有运行管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技术力量不足的,通过委托代建的方式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充实项目法人机构。

(7)关于“评审费保证金收支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明确今后应加强对招标代理招标行为监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规范招标代理费收取,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8)关于“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对射阳河闸、斗龙港闸、市机排处相关项目进行核查,射阳河闸、斗龙港闸购买的设施直接服务于工程运行,对产生问题进行了分析,已补充了相关采购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说明;对市机排处超范围采购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账目调整,同时继续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9)关于“配套资金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通过约谈、业务指导等方式督促滨海县将配套资金追加到2023年部门预算中,目前追加预算报告已经县领导和县财政局签字同意。

(10)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比例、频次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按照盐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盐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清单》开展检查。3月下旬开展了第一季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检查;4月下旬开展了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5月上旬联合住建部门开展了安全和施工图设计方面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月下旬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

(11)关于“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依据三英闸站“12.2”事故调查报告,我局已对事故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处理。印发《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盐城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局主要负责同志与局直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17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印发《盐城市水利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全市水利系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问题隐患152个,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36个,均已整改完成;印发《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盐城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脚手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部署各地各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办公后勤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适时督导检查;推进张家河闸站工程、大套第一抽水站等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试点,召开专题会议5次。制定印发《盐城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管理制度》《盐城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工作制度》《盐城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危险源信息审核和报送工作制度》;开展安全监督活动,对水利在建工程开展监督检查24次,发现问题隐患129个,对水利运行管理单位开展监督检查30次,发现问题隐患87个,均已整改完成;对响水、阜宁两县农水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开展在建水利工程施工脚手架专项整治、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总结成效、提炼做法,在全市面上推广;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培训班。组建两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开展一轮稽查活动,包含人员资格核查内容,未发现无证上岗、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

(12)关于“招标代理和审计为同一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选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同类问题发生。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空间均衡’布局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积极与省水利厅沟通联系,省启用江都东闸、高港节制闸全力向我市调引江水,截至目前共计引水27.97亿方,其中引江26.09亿方,引淮1.88亿方。利用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来盐调研的机会,积极汇报、争取部、厅领导支持,请求加快推进中线、西线供水线路工程项目建设进程;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开展西线供水工程调研工作,大三王河拓浚工程等已列入省水利厅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计划;积极把握省政府通榆河航道三改二决策时机,配合省交通厅、水利厅开展通榆河航道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扩大引江水源工程规模;开工实施临海引江供水工程-丁堡河、西潘堡河治理工程,为东台市堤东垦区有效改善水质环境增加了水源供给。

2.关于“‘系统治理’统筹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市河长办出台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的通知》,下达2023年全市幸福河湖创建任务清单128条,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目前各地上报编制完成幸福河湖实施方案89个,实质开工74条;市河长办组织举办全市河湖长制暨幸福河湖建设业务培训,为各地加快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2022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省水利厅评估复核,全年共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137km,覆盖率提升至33.67%。2023年,按照全年任务半年完成要求,持续加大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力度,截至目前,通过市级初评的农村生态河道为978公里,占计划任务的92%;完成的公里数与投资数均超过去年同期,进度也超省其他市。33个大中型灌区122个计量设施安装工作已于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

3.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023年度防汛抗旱预案已修订完成,其中市本级12个。就做好病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印发通知,提出要求;5月底前完成病险工程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各病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运行管理,采取降等使用、封闭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加强工程监测等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安全;10个四类病险闸站已全部立项或开工建设,新洋港闸、黄沙港闸、大丰草堰站已经重建,双洋闸拆建工程可研已经批复,新建闸拆建、朝阳站工程可研已上报,淤黄河闸、夸套闸、方塘河闸已经立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大丰区竹港老闸按新的海堤防护圈,建设完成新王竹海堤主体工程。

4.关于“‘退圩还湖’工作拖泥带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阜宁县境内工程“恢复射阳湖成片湖荡水面1处2.8平方千米”项目设计变更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厅长办公会研究,报批稿已上报。盐都“五荡”、建湖“一湖六荡”退圩还湖规划已上报省政府待批。

5.关于“数字赋能水利成效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结合当前水利建设的实际,对94座大中型重点闸站工程的自动化、数字化升级改造工作形成了初步发展思路,采用“分级承担,由大到小,逐步完善”的方法解决,计划用2~3年做到位,今年已落实29个项目,目前各项目正在编制方案,待审批后实施。针对已建应用系统未优化整合问题,已完成城市驾驶舱大屏防汛信息平台主体架构的搭建,河道、工程、水情、防汛物资、视频监控等重要信息的图层开发,防汛数据网络共享,视频会商和语音点调融合平台的建设。针对数字化升级和数字孪生工程试点等业务空白问题,已确定将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和正在兴建的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做为先行先试的试点,助推全市水利数字化升级工作。

6.关于“水文化传承保护利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加强对盐城治水兴水文脉和范公堤、宋公堤等水文化资源的梳理发掘,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加大水利工程与水文化融合投入。已组织完成《盐城市“十四五”水情教育规划》和“一堤四河(宋公堤、通榆河、黄河故道、苏北灌溉总渠和淮河入海水道、串场河)”口袋书初稿。

7.关于“2019-2022年,市水利局共有27个取水许可验收,全部超过时限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梳理全市取水许可项目,印发《关于规范做好取水许可项目验收的通知》,督促各相关县(市、区)对已经建成并进行试运行的取用水项目及时、规范验收发证。已完成射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亭湖凯旋公司、亭湖三叶公司、阜宁赛得利集团取水许可验收工作;响水森达热电公司、东台华源公司、亭湖大洋湾组团开发公司正在完善验收资料。对局系统往来款项全面核查,进行分类归集,落实清理责任,细化清理举措。市供排水管理处往来款项已清理到位,市河道管理处、市机械排灌处对往来款项进行逐一登记,分析原因,区别采取不同清理方式,确保往来款项应清尽清。对局系统房屋出租情况开展清查,各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拖欠租金催缴工作,对租期已满的房屋资产,积极开展原租户清退工作,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实行公开竞拍,确保资产出租行为规范有序。

8.关于“违规发放绩效工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对市机械排灌处2019-2021年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目前市纪委监委部门正在调查,调查处置意见反馈后严格执行到位。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学习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文件,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绩效工资管理。

9.③关于“设施设备无‘用武之地’”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市四港港道监测管理所清淤船闲置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清淤船整改方案编制,正在按程序申请经费,将根据清淤船鉴定结果确定维修养护或者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法。针对大套船闸管理所资产闲置问题,管理单位已完成整改,增设了铁爬梯,并在上游靠船设施新建带缆桩方便过往船舶停靠,确保方便船民使用。

10.①关于“对外出租审批程序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对局系统房屋出租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建立健全资产出租台账,对土地、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已满,积极对原租户进行清退,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实行公开竞拍,对拒不清退的依法履行司法程序。对合同期限超过20年租赁合同,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置。对房屋租赁无期限和未签订合同的,正在进行停租清退,其中1处已在法院执行阶段。修订《盐城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审批流程,加强出租合同审查和租金收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③关于“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收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收费责任,加强对占用单位和个人的沟通宣传,积极开展追缴工作。对欠收的河堤占用补偿费17.33万元,已追缴11.53万元,剩余部分已落实还款措施。积极与占用单位和个人协商签订交费合同,进一步规范征收工作。

④关于“国有资产收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对于出租资产因安全和工程建设需要关停的项目,一律予以停租并收回。目前黄沙港闸管理所3间未收回的门面房,已通过法院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新洋港闸管理所下游南岸共90亩鱼塘,已收回45亩,尚余45亩分批逐步收回。

11.①关于“部分单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对市枢纽处不动产权证开展调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历史成因;加强与市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沟通协调,了解掌握不动产权证补办流程,正在按程序进行办理。

②关于“部分土地权证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已与滨海县国土局、住建局对接咨询,表示同意按照整改要求换发新证。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展实地调查、土地测绘、根据测绘成果确定准确的面积和相关办证信息后上报市国资委批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已邀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市枢纽处机关、大套二站、大套船闸现场进行了初步勘测,目前正按程序申请经费。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了集中纠正,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地落实。但还有些反馈意见整改没有全面完成仍需持续加力,有些整改成果还需要不断巩固深化防止反弹。下一步,我局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更加严谨务实,不断鼓劲加压,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聚焦责任落实再发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思想,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政治上思考谋划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逐级传导压力,确保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二)聚焦整改实效再发力。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纠偏正向的重要契机,作为固本培元的重要举措,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抓巡察整改不放松,推进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对基本完成但仍需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任务进行跟踪督查,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创造条件、分步整改落实到位。

(三)聚焦作风督查再发力。以大兴调查研究、开展“提速突破年”活动为契机,局党委班子以上率下,发挥好市委巡察整改“头雁效应”,鼓实劲、谋实策、出实招,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步一个脚印走,一着不让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使巡察整改工作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促进党员干部转作风、树形象的过程。

(四)聚焦建章立制再发力。着眼长远、注重长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整改过程中,既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分析深层次原因,先破后立、破立并举,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标本兼治推动水利事业长远发展、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019503;邮政信箱: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27号市水利局巡改办(503办公室);电子邮箱:ycssljjgjw@163.com。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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