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重点河湖生态水位复核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3 [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盐城市重点河湖生态水位复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 月3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SL-320900-JSRH-C2024-0007

2.项目名称:盐城市重点河湖生态水位复核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45万元

5.最高限价:45万元

6.采购需求:为进一步保障全市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生态水位(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21〕11号)要求,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水位复核修编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对我市前期研究确定的17条重点河湖生态水位保障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出修订生态水位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复核后需要调整生态水位的河湖,同步开展保障方案修编工作;三是编制《盐城市重点河湖生态水位复核修编报告》。

7.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内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成果须通过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

3.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的不予接收。

4.售价:300元(中标单位免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市水利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地点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盐城市水利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投标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质保金、履约保证金。

3.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水利局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0515-87019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

联系 人:王国书

电话:15722480305

邮箱:1272138075@qq.com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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