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满足阜宁项目部驻地办公生活用房租赁,根据《盐城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盐财购〔2022〕24号)和《盐城市水利局系统自行采购管理与监督办法》》(盐水财〔2021〕31号)之规定,现就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县境内工程阜宁项目部驻地办公生活用房租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县境内工程阜宁项目部驻地办公生活用房租赁
二、询价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预算金额:22.52万元/年。
2.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3.询价内容:根据盐城市水利局《关于调整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滨海段项目部人员的通知》文件精神,阜宁项目部共有18名工作人员,为做好上述人员的日常办公和住宿、用餐的保障工作,拟在总渠沿线(苏嘴洞沿苏北灌溉总渠以东、江苏省滨海枢纽工程管理所沿苏北灌溉总渠以西,苏北灌溉总渠南堤堤线往南10km、北堤堤线往北10km以内,上述范围优先考虑)租赁一幢或相邻的二幢建筑物,用于驻工人员办公及住宿等使用,建筑物总面积约350平方米,需设有办公室(不少于6间)、会议室(不少于1间)、宿舍、厨房、餐厅、淋浴间等用房,并提供基本的办公、住宿设施、家具、保洁及就餐服务,办公室、会议室要有空调、网络等设备,食堂内水、电、排水功能齐全,交通便利,提供小型停车场地,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内容为准,采购人保留对项目需求采购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自然人无法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说明和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价须知
1.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发生的费用。
2.报价表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并写明报价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3.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工程报价表。
4.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总包。报价费用包括为完成服务发生的一切费用。
5.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延伸审计。
五、报价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询价文件获取
发送报名信息至邮箱:385983822@qq.com,免费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5日8:30-7月29日18:00
(二)察看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三)报价方式
1.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询价文件将被否决。
2.报价表不符合报价须知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不接受电子报价。
(四)报价时间及送达地点
请于2024年7月31日下午2:00—2:30,送到盐城市水利局(毓龙东路27号)三楼会议室。逾期无效。
(五)询价时间及询价地点
2024年7月31日下午2:30,在盐城市水利局三楼会议室。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评标过程中,询价小组将对响应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询价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和确认。询价小组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询价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
联系人:林先生、鲍女士 电话:0515-87019208、025-86338124。
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