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盐城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研究落实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水利部、水利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总结2020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部署2021年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许德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沃近讲话提出要求。市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玉良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
许德智充分肯定了2020年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效。过去的一年,全市水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水利业务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统领方向、统揽工作,保证了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政治建设的根基不断稳固。二是坚持集中学习、理论学习联系点和理论学习“四巡”等制度,不断提升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思想建设的基础不断夯实。三是接续实施水利党建工程,建立“三级责任清单”,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组织建设的堡垒不断筑强。四是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的落实,驰而不息反“四风”、改作风,扎实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正风肃纪看机关”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序抓好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风建设的氛围不断浓厚。五是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开展“510”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实境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月”等活动,设立“水利廉政讲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创新探索《基层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履职办法(试行)》,对全市水利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等,纪律建设的发条不断拧紧。
许德智深刻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市委和水利部、水利厅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安排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许德智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十六字”治水思路、推进“四水同建”这个大局,以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主线,以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重点,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根本,以基层水利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保障,抓住标本兼治关键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盐城水利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一要以更高标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增强政治自觉。二要以更高标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强基固本。三要以更高标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四要以更高标准深化作风行风建设,持续纠偏规范提升。五要以更高标准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提升履职绩效。
沃近指出,2020年,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水利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压实主体责任、践行政治担当、推进风险防控、巩固作风整治成果、支持派驻履责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水利系统党员干部作风不断优化,纪律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同时,她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行业治理各领域全过程。要聚焦“两个维护”,着力提升监督高度;要紧盯权力运行,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要强化联动协作,不断校准监督精度;要深化标本兼治,努力拓展监督深度。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射阳县水利局、滨海县水利局、市通榆河枢纽工程管理处作表态发言。
在盐局领导班子成员(含在职四级调研员)、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局机关各处(室)和市防指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工程质监站在编在职人员,市工管处、市枢纽处、市市区防洪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其他市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工管处、枢纽处所属闸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市局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局属各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水利(务)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办公室、人事、党建、纪检部门负责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社事局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所辖各乡镇、街道水利(务)站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水利(务)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社事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等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供稿:局组织人事处 责编:方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