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关于2021年度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盐城市水利局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关于2021年度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正风肃纪形成常态长效,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度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办字〔2021〕7号)精神,结合水利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个根本,坚持以小数据形成大决策、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小制度养成大规矩,进一步抓关键、抓具体,推动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向机关推进、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促进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为“四水同建”、实现“十四五”水利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1.扎实推进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排查2020年省级农田水利管护补助资金、省级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补助资金、市级农村河道管护资金管理和2017年-2020年中央和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使用等问题,着力查纠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现象,重点查处涉及水利项目资金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涉水资金账目杂乱、虚开增列、资金“趴窝”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排查清单,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最大限度实现存量问题应改尽改。通过市县联动、条线互动、整体推进,重点整治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确保涉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
2.着力推进机关党建走前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上级部署,局党委精心谋划推进,迅速兴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规矩规范推进年”活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针对当前机关党建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增强引领力,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争创“模范机关”。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督查、互查互帮、通报问责等方式,加大对局系统基层党建检查督查力度,全面规范提升建设水平。强化党委书记抓党建“七一工作法”。大力实施机关党建工作“书记项目”,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分解细化为“书记项目”立项指南,局党委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带头选定1-2个题目立项。机关党委所属在职支部书记围绕抓党建、管队伍、促发展形成成效、做法、体会等交流材料,适时开展交流活动。
3.全面推进履职尽责争一流。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重点对照近年来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曝光的案例,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机关“中梗阻”和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等机关顽疾。开展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整治。认真落实行业监管、业务指导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联动联治。积极参加“营商环境大家评”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盐城市亲清政商关系“十要十不准”清单》要求,深入查找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着力打造服务高效、守法清廉机关,推动构建更加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4.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作表率。重点整治发文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控制对下发文作为精简文件、为基层减负的重点内容,严格规范公文报送,加强前置审核,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篇幅。在退文制度落实上硬性把关,对于“超规格发文”“无实质内容发文”“已布置部署工作重复发文”等情况,一律退回主办处室(单位)。深化“吃喝、交往、用车”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突出问题,聚焦党员干部普遍关心、常见常遇的问题,制定“交往、吃喝、用车”方面的负面清单,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重要方面。带头落实《关于推行“三限一打”杜绝餐饮浪费的通知》要求,坚决抵制吃喝上的不良风气,严格限制陪餐人数、限制用餐金额、限制饭菜份量,倡导简易用餐和剩菜打包行动,带动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接待规定,细化相关要求。
5.深入推进清正廉洁树形象。深化“510”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四说”警示教育,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以及征集评选廉政专题党课讲稿、党风廉政教育特色工作案例等形式,让守法纪、严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盯紧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新动向新表现,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按照市纪委部署,适时启动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组织推进、落实,涉及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局党委研究决定。局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对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负有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确定整治重点,落实保障措施,抓好一线指导和组织实施,定期向局党委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局机关党委对“模范机关”建设负有主体责任,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能范围,主动靠前认领、积极担责,切实履行好组织者、推动者、执行者的重要职责,持续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基层单位作出示范、做好表率。
2.强化督查指导。局组织人事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具体工作的指导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每季度收集汇总推进落实情况,树典型、鞭后进、促整改。
3.营造良好氛围。相关职能处室要充分利用报纸、盐城水利网、盐城水利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以及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的具体事例和生动实践,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要围绕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干出特点,总结提炼宣传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努力形成有影响、有位次、有口碑的工作项目。局农水处、政法处、组人处、机关党委年度完成专项行动稿件不少于1篇,市工管处、枢纽处、市区防洪处完成专项行动稿件不少于2篇、其他局直单位完成专项行动稿件不少于1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