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30 [ ] 浏览次数:

秦以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及运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围绕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运行管理“三项制度”要求,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至2020年底全市供水保证率达到95%,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继续保持100%,实现全市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

一、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在经历了两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基础上,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全市组织实施了“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规划总投资12.84亿元,主要通过对已建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以及水源保护、水质保障、健全完善工程良性运行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入户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障率和工程管理水平,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体制,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水平。2017年起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共完成投资14.53亿元。

2017年在“一桶水”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工程,保障农民用水安全,重点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投资4.14亿元,涉及东台市、盐都区、亭湖区、大丰区、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工程受益人口达240万人。2018年共完成投资2.58亿元,涉及大丰区、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项目受益人口136万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东台市、大丰区、盐南高新区、射阳县、响水县,共完成投资3.25亿元,改造铺设管道1580km,工程受益人口达52.38万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8个县(市、区)12个项目,截止6月底已全部完成,完成投资4.56亿元,占全年计划任务的100%,铺设改造管网520.3km,受益人口预计达262.5万人。

二、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

各县(市、区)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运行管理“三个制度”要求,重点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东台市实行“属地管理、市场运行”的原则,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制水,区域供水公司负责市到镇主管网的建设维护,各镇供水分公司负责辖区内供水经营与管网改造。大丰区、亭湖区、盐都区成立区城乡水务公司负责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营管理工作。建湖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全县供水任务,县水利局成立农村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农村用户的售水工作。阜宁县自来水公司负责自来水生产和供水管理服务工作。射阳县成立了县级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水厂、区域供水一级管网运行管理,各镇区相应成立二级供水公司,负责乡镇二三级供水管网维护和水费收缴工作。滨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由县城、沿海、渠南3个供水公司分片负责各镇(区、街道)供水。响水县形成“三厂三司”的管理体制,建立“水厂制水、公司营销、批发供水、分级运行、自主经营”的管理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十四五”期间启动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要求,计划投入资金19亿元,进一步加快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水源地达标建设和供水监测监管能力提升,着力构建“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到“十四五”末,全市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7%,区域供水入户率保持100%。2021年计划完成投资4.36亿元,重点加快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供水监测监管能力提升,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运行管理“三个制度”要求,加强供水行业监管,严格落实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盐城市水利局

                                                                       2021年6月24日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