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FNNS-2022-DL)
1.采购条件
根据《盐城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水利重点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盐水农〔2022〕1号)文件精神,阜宁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为做好阜宁县2022年度农村水利重点工程的招标工作,拟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提供阜宁县2022年度农村水利重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加该项服务的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2.1项目概况
阜宁县2022年度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包括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整镇推进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
2.2磋商内容
招标代理共1个标段。磋商内容为阜宁县2022年度农村水利重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含限价编制)。
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计划于2022年2月上旬开始至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结束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绩。
3.3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全国水利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4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被有关部门公示的失信行为;承担招标代理的项目,招标中未出现过重大问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月14日至1月2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到阜宁县水务局502室(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养老保险证明;
(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代理业绩资料;
(3)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下午2:00时至2:30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下午2:30时,接收地点为阜宁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盐城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放
联系电话:0515-87213324
电子邮件:20915@qq.com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