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防汛物资仓库项目主体工程通过竣工及消防验收

发布日期:2023-05-25 [ ] 浏览次数:

近日,市级防汛物资仓库项目主体工程通过竣工及消防验收。

市级防汛物资仓库项目位于亭湖区新洋街道境内,连盐铁路东、省道349北侧地块内,占地面积72.06亩。总建筑面积为20911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7672万元,其中市防汛物资仓库5309平方米、省防汛物资仓库5070平方米、市应急物资仓库507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加强我市防汛及应急物资储备,提升防汛抢险、应急救灾能力。

市级防汛物资仓库项目于2021年9月30日通过可研批复,2021年11月19日通过初步设计批复,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完成仓库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招标事宜。在市行政审批、财政、国土资源、法院、住建、供电及亭湖区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市水利局直接领导下,仓库项目至2022年4月19日,依次取得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等全部合法手续。仓库主体工程于2022年4月28日正式开工,2023年3月21日完成“五方”责任主体验收,2023年5月23日通过消防验收备案,目前,市防汛物资仓库已完成物资搬迁工作,为今年全市防汛防台的应急抢险提供坚实保障。(供稿:机排处、市城市防洪市级工程建设处 责编:姜越)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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