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潮河闸及下属三闸水下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7 [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盐城市西潮河闸管理所实施的西潮河闸及下属三闸水下检查项目已批准实施,经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潜在供应商应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XCHZ-17

2.项目名称:西潮河闸及下属三闸水下检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万元

5.最高限价:8万元

6.工期:30日历天

7.采购需求:对西潮河闸及下属三闸水下工程进行水下摄像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资格,具有水下工程施工检查的合法经营权限和能力经验,具有重型潜水装备并承诺投入本次检查。

(2)投标人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具有2名水下作业人员(提供“潜水员资格证书”)。

(3)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沿海大中型(涵)闸水下检查业绩(提供合同及检查报告复印并加盖公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14日18:00时截止。

2、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室,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7352399916,邮箱:1359094045@qq.com。

3.报名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领取人身份证到盐城市解放南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室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中标单位免收);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59094045@qq.com,邮件主题:西潮河闸水下检查+投标单位简称,邮件发送后必须同时电话告知,否则视同未提交。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注意事项: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水利局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58号中建大厦24层2405室。

五、开启

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实施内容。由于本次招标的西潮河闸及下属三闸水下检查项目具体实施的地理位置分散在不同的四个地方,且距离相隔较远,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作业面给施工、运输带来的影响,同时了解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水电供应、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与投标有关的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细致而怠工或要求增加施工费用。

2.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西潮河闸管理所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新洋港街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252255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3813223331


                                               盐城市西潮河闸管理所

                                                 2023年9月7日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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