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排查人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去年以来我市范围内发生的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受理范围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如:超越职权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调查取证不规范导致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裁量权行使不规范,随意顶格处罚、随意降低水行政违法行为的门槛;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如: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如: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如:不严格执行水利文明执法规定,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如: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如: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对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指导、执法监督不够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盐城市水政监察支队举报电话“0515-87019301”提供问题线索。
三、问题线索受理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1.线索提供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实等相关证据。
2.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以下线索将不予受理:已经法院、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生效裁决或者正在审理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案件。
特此通告。
盐城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