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当前评标专家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省发改委、省数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征集要求公布如下。
一、征集方式
1.电话:0515-8701940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邮箱:ycssljzbb@163.com。
二、征集内容
2023年1月1日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存在如下行为的,可通过电话和邮箱反映、举报: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3.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4.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5.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6.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7.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要求
反映、举报的问题须明确相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名称,被举报人基本情况,详尽的违法违规事实,并提供明确的证据,以方便调查核实。
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