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督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8 [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对市水利局党委等18个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6月13日。重点督查以下几方面情况:

一、责任落实情况。党组织是否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到突出重点、全面整改;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责任落实到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班子成员岗位调整后,是否接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新官理旧账”;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有关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或被巡察党组织指定的内部监督部门是否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在推动整改落实上动真碰硬。

二、问题整改情况。巡察反馈的具体人、具体事及具体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共性问题是否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形成长效机制;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是否按年度整改计划持续抓好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是否落实。

三、重点事项整改治理情况。对专题报告、巡察建议书、立行立改事项、巡视巡察督查未完成的问题等重点事项,是否深化系统治理,推动解决体制机制方面深层次问题。

四、线索信访办理情况。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是否存在未按时办结、办理质效不高等问题。巡察移交的信访件是否严肃认真处理,是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束之高阁。

五、群众满意情况。了解被巡察党组织人员、服务对象代表对巡察整改成效满意情况,看巡察整改是否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群众是否满意。

市委专项督查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根据工作职责,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干部)巡察整改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整改督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市委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电话:19825982818(电话受理时间:8:30—18:00)。

电子邮箱: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具体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市委专项督查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市委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

                                                         2025年4月8日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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